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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办理结婚需要什么材料?
解答:
1.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
3.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的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且与户口簿记载婚姻状况不一致的,须提供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离婚证明书。(国外法院离婚判决书须经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并出具裁定书、国外婚姻机关登记离婚的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5.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当事人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上的婚姻状况须与当前的实际情况相一致或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6.双方近期3张2寸正面免冠合影彩色证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问题:婚姻自由指的是什么?
解答: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不受外力干预和强制,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的自由。婚姻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内容,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
婚姻自由可能在以下情况中被破坏:强迫婚姻、包办婚姻、重婚、骗婚、买卖婚姻、形式婚姻、童婚和同性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同时,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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