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及认定机构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户籍;

(二)持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户籍;

(二)持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报名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今年下半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报申请时间:10月14日9:00—12月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确认时间:11月20日—12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申请人应时刻关注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或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网上确认。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下方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白底彩色证件照,拍证件照时不得化浓妆、不得批图,头发不得挡耳朵和额头、图片大小为120Kb-190Kb,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3.申请人须按要求选择确认点。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特别提示:申请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需要申请人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

(二)确认方式

我县2025年下半年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进行确认。申请人登录个人报名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中点击“修改网办材料”,在“是否参与全程网办”选项中选择“参与”,然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即可,上传完相关材料后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

(三)教师资格体检(申请人的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移交给自治县教育局)。

申请人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地点:中医院二楼),申请人要在2025年10月14日至12月2日8:00—11:30(非节假日时间)前往指定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已为申请人准备好体检表),申请人要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申请教师资格种类”要注明申请教师的学段(如: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上所粘贴的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四)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

2025年下半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在网上审核(无需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在2025年12月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后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实名核验通过后,无需上传居民身份证。

2.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正反面)。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体检材料:上传体检缴费凭证(需在医院收费室缴费才有缴费凭证)。

4.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上传原件。

5.学历/学籍证明: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提前申请)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上传证书。

7.粘贴教师资格证相片: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可在医院体检时交给体检医生转交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第二办公室,也可自行邮寄,邮寄地址: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11号教育局人事股第二办公室,收件人:蒙老师,联系电话:0778-8820775)

8.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大陆)申请人无需上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自治县公安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所在认定机构负责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9.特殊情况提供的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特别提醒: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可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通知短信。

(五)资格认定

自治县教育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现场确认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特别提醒:参与“全程网办”上传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11月20日-12月5日(工作日)带上述材料到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第二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六)颁发证书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在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后,将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选择邮寄或现场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现场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理好证书后在QQ群上通知所有申请人,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第二办公室领取,联系人:蒙老师,联系电话:0778-8820775;

领取时间:2025年12月22—23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邮寄方式

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的,请在网上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务必确保填写的收件信息准确无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将根据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快递方式寄送,费用采取到付方式。若申请人在报名后需要修改领取方式或收件信息,请在网上确认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相应修改。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本认定通知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文件为准。为方便沟通,请申请人加入“环江县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 QQ群,群号:104312789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蒙老师,0778-8820775。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编号:           确认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正面免冠

彩色白底相片

文化程度


职业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单位

住址


电话


既往病史


视力

矫正视力


医师:

其    他


听力

右           公尺


医师:

左           公尺

嗅觉



咽喉


语言


口腔

唇腭


齿


医师:


身长

    公分

胸廓


医师:

体重

    公斤

脊柱


淋巴


甲状腺


四肢


关节


面部


血压

                                   /kpa

医师:

肺及呼吸道


心血管


腹部器官




神经及

精  神


胸部X

线透视


医师:

化验检查

肝功能(ALT、AST)


                    负责医师: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注:用A4纸双面打印,在贴相片处贴的相片(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不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者无效。表中编号由医院填写,申请人根据实际填写认定机构确认点名称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号,若不确定也可留空。


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自1995年12月12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申请辖区范围内。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⒈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并需取得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⒊申请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⒋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四)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个人身份证件、考试合格证明(免试人员不包含此项)、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或认证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以上材料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交证书原件。

   除以上材料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还需要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于认定报名过程中签署个人承诺书等。

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

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申请人前往指定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已为申请人准备好体检表),体检表上所粘贴的照片须与网照片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实行现场确认申请人根据我县认定工作要求,到现场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1. 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需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

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

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所在认定机构负责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现场确认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要求,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5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第二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认定教师资格办理地点

认定教师资格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11号教育局人事股

2.联系方式:0778-8820775

3.办理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结果查询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换发问题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换发问题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换发申请,并上交损毁的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换发补发申请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证书补发换发时间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发证机构或现接替机构的要求为准。

 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提供了各省份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自行查询。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和证书验证查询问题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和证书验证查询问题


中国教师资格网目前可提供2008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2年起)使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验证和查询。

如果您需要查询您的证书号码,可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或者“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账号(已有账号的请直接登录),完成实名核验后,在个人信息中心“教师资格证书”菜单下查看您的证书号码。

2008年以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真伪验证,请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机构联系。

每年上半年的资格认定结果可于当年8月中上旬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验证”栏目查询;下半年的资格认定结果可于第二年的1月中上旬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 “证书验证”栏目查询。

证书验证结果打印方法:1.对验证页面做“网页另存为”后,进行网页打印;2.对验证页面进行截图,保存成图片后再进行打印。